广东新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。
1. 招标编号:GZB-202410-03
招标工程名称:新兴意昂3生产基地宿舍及饭堂空调安装工程
2. 招标方:广东新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工程地址:广东省云浮市广东新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0757-85518831、85518586
3. 招标工程标的及施工地点:
标的号 | 标的描述 | 地址 | 时间 |
01 | 新兴意昂3生产基地宿舍及饭堂空调安装工程 |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兴县东成镇新成工业园﹒东园 | 合同生效后 |
4. 招标时间: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1日17:00止,上午08:00~12:00,下午13:30~17:00。
5.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: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/份(转账)。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整(人民币),
6.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,视为无效投标。
7.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4年10月31日17:00止。
8.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: 广东新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(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号意昂3大厦意昂3公司招标部)。以上如有变更,广东新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(www.pinquantk.com)公示或邮件(Ying@pinquantk.com)通知,请投标方关注。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县支行
户 名:广东新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帐 号:44666101040017064
(投标保证金请用公司账号转账到以上招标方账号,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,备注:新兴意昂3生产基地宿舍及饭堂空调安装工程)
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:
1、购投标联系人:姚小姐、侯小姐
联系电话:0757-85518831、85518586
传 真:0757-85526212
(提供标书、收取标书款、收集投标标书、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)
2、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:衡工 联系电话:13923103181
(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、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)
3、核价部电话:0757-85518582 监督电话:0757-87678123
合规管理室曹先生监督电话:0757-8767889
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
1.工程名称:新兴意昂3生产基地宿舍及饭堂空调安装工程
2.工程地点:新兴县东成镇新成工业园东园区广东新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。
3.工程完成时间:100个日历天。具体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。
4.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:
4.1 新兴意昂3生产基地宿舍及饭堂空调安装工。
4.2 12#、13#宿舍安装大1P挂机空调722台。
4.3 12#(1700㎡)、18#(1000㎡)一楼餐厅空调设计安装。
4.4 18#二、三、四楼空调设计安装(每层1696平方米)。
5. 投标方要求:
5.1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专业厂家,具备制冷设备及空调设计安装经验
5.2宿舍以图纸和实际安装位置为准,包安装、铜管、高空费(有预留孔,若孔位不对,包钻孔)。
5.3饭堂空调需配合装修(天花见附图)进行设计安装。
5.4验收:宿舍以实际安装数量验收;饭堂实行包干制。
6.工程承包方式
6.1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招标方要求,按招标文件要求总价包干,包工包料包安装,即:包方案设计,包所有设备及辅助工具、配件、包施工、包材料、包工期、包质量、包安全文明施工、包运输、包安装调试、包验收合格等总价包干方式承包以上所述工程内容。施工中使用的氧气、乙炔、焊条等全部材料由中标方提供。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方负责,生活用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,中标方食宿自理。
6.2未经招标方同意,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,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。
6.3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及安装调试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。
6.4 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必须是专业厂家并确保工期。
7.报价要求:
7.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;
7.2按每种规格单价报价,其中必须附上清单(含设备及配套产品、系统、安装调试、验收、售后服务等伴随的服务、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。
7.3上述报价需含税。
7.4投标人所报的各项设备的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、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、施工及安装调试技术措施费、风险费等所有费用。其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综合实力、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,自行计算投标报价。
7.5 投标单位可根据企业自身专业实力,选择对应包装设备投标报价并注明保修期。
8.付款方式:
8.1合同签订后,招标方支付总价的30%预付款;
8.2设备到货后,招标方支付总价的20%进度款;
8.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,招标方支付总价的20%进度款;
8.4验收合格使用半年后,招标方支付总价的20%验收款;
8.5余10%的尾款作为质保金,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完毕。
8.6中标方每次提请招标方付款前,需向招标方出具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8.7以上支付方式为支付6个月银行承兑或现汇(由中标方贴息)。付款前,中标方需提供相应的有效发票。
9.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。
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