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投标邀请
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工程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。
1.招标编号:GZB-202106-01
2.招标方: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工程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0757-85518831、85518594
3.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:
标的号 | 标的描述 | 地址 | 时间 |
01 | 新工地机加工车间、新挤压车间土建工程 |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内 | 合同生效后 |
4.招标时间:由2021年6月 8日至2021年6月15日17:00止,上午08:00~12:00,下午13:30~17:00。
5.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: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/份(现金)。如需邮寄,另加20元人民币。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(人民币),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,视为无效投标。
6.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6月15日17:00止。
7.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: 因疫情原因,本工程标书通过网上渠道购买,营业执照及工程法人授权书、施工资质盖公章邮寄到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(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装饰材料市场意昂3区意昂3公司采购招标部),标书费网上交付。以上如有变更,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(www.pinquantk.com)公示,请投标方关注。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
户 名: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帐 号:44440101040016556
(投标保证金请用公司账号转账到以上招标方账号,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)
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:
1.购投标联系人:刘小姐、陈小姐
联系电话:0757-85518831、85518594
传真:0757-85526212
邮箱:s19861932@163.com
(提供标书、收取标书款、收集投标标书、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)
2.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:刘工 联系电话:13928556321(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、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)
3. 核价部电话:0757-85518582 监督电话:0757-87678123
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
1.项目名称:新工地机加工车间、新挤压车间土建工程。
2.施工期:
新工地机加工车间与新挤压车间土建工程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,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。
3.施工地点:
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河口民营开发区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边大岗岭地块。
4.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:
4.1工程结构及规模:
4.1.1结构形式:主体为钢砼基础结构。
4.1.2工程规模:机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为2448㎡,新挤压车间建筑面积约为5520㎡,地上一层。
4.2工程现状:
4.2.1机加工车间跨度最大24米,高度最高约15米;新挤压车间跨度最大24米,高度最高约15米,具体按图纸要求计算。
4.3本次招标内容为:
4.3.1机加工车间、新挤压车间土建工程,具体包括:
A、基础土石方工程(尺寸2500mm×1100mm×900mm高,地梁200mm×500mm,含土方开挖、回填、夯实、余土外运等);
B、桩基础工程{含压桩(机加工46条,每条约8米长;新挤压车间144条,每条约10-20米长)、封桩底砼、包标准桩尖、截桩头、接桩、浇捣垫层和桩芯砼、预埋桩芯钢筋等,∅400预制砼管桩};
C、室内地面工程(含室内地面整平、石粉找平及压路机压实不少于三次、浇捣砼地面15cm厚找平磨金刚沙,扣除原有基础面积);
D、室外排水工程(∅500排水管、沙井等);
5.施工要求:
5.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,质量必须达到合格,力创优良;
5.2投标方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,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,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,制订切实可行的、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。
5.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。
5.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,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,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。
5.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,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,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,设施设备齐全、完善充足。
5.6本工程所需的全部砼均由招标方提供商品砼,中标方出泵车等相关费用,钢筋用机械连接由中标方负责及在现场加工制作。
6.承包方式:
6.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予以承包,即中标方包人工、包机械(含各种工具、用具)、包所有的周转材料(含脚手架、模板、木枋、铁钉、铁线、装模所需而又无法带走的各种金属拉杆、施工所需的临时水电材料及其敷设人工)、包辅助材料(电渣等)、包工期、包安全、包质量。
6.2直接用于本工程的砂、石、水泥、砼、红砖、石灰膏、排水管及构件等由招标方负责解决,并运至施工现场。
6.3未经招标方同意,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,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。
6.4施工用的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,建设单位仅提供水电源接驳点(距施工现场50米内),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方负责,中标方食宿自理。
6.5中标方负责防尘措施等临设设施,施工场地围蔽部分由招标方提供材料。
7.双方责任:
7.1招标方负责现场三通一平。
8.报价要求:
8.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;
8.2按±0.00以下土建(包含基础)总造价包干的形式报价(桩另外按单价形式报价,按实际数量结算),其中必须附上总造价的构成子目。
±0.00以下土建(包含基础): 元/项,压桩: 元/米。
8.3 新工地机加工车间与新挤压车间土建工程分开报价。
8.4上述总造价和综合单价包含税金。
9.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。
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2021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