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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仓库土建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(2月27日截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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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投标邀请

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工程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。

    1.招标编号:GZB-202101-02  

    2.招标方: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
     工程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
     联系电话:0757-85518831、85518594

    3.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:

标的号

标的描述

地址时间
01成品仓库土建工程佛山市三水区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内合同生效后

    4.招标时间:由2021年1 21日至2021年2317:00止,上午08:00~12:00,下午13:30~17:00。

    5.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: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/份(现金)。如需邮寄,另加20元人民币。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元整(人民币),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,视为无效投标。

    6.招标答疑会初步定于2021 2 02 日下午14:00举行(地

点:佛山市三水区河口左田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),请于21日上午12:00前把需答疑的问题发到以下邮箱:285568633@QQ.COM

    7.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22717:00止。

    8.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: 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(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装饰材料市场意昂3区意昂3公司采购招标部)。以上如有变更,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(www.pinquantk.com)公示,请投标方关注。

 
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农行

  名: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
  号:44440101040016556

(投标保证金请用公司账号转账到以上招标方账号,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)

 

 

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:

    1.购投标联系人:刘小姐、陈小姐  联系电话:0757-85518831、85518594  传真:0757-85526212

  (提供标书、收取标书款、收集投标标书、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)

    2.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:刘工    联系电话:13928556321

  (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、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)

    3. 核价部电话:0757-85518582   监督电话:0757-87678123

 

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

 

1.项目名称:成品仓库土建工程。

2.施工期:

本工程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,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。

3.施工地点:

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河口民营开发区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。

4.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:

4.1工程结构及规模:

4.1.1结构形式:主体为钢筋砼框架结构。

4.1.2工程规模:建筑面积为40320㎡,分两段施工。

4.2工程现状:

4.2.1最大跨度24米,高度30米,现为正在使用的仓库,具体按图纸要求。

4.3本次招标内容为:

4.3.1成品仓库的土建工程,具体包括:

A、原有结构部分拆除到牛腿底部分拆到底;

B、基础土石方工程(含土方开挖、回填、夯实、余土外运等);

C、桩基础工程(含设备桩的压桩、封桩底砼、包标准桩尖、截桩头、接桩、浇捣垫层和桩芯砼、预埋桩芯钢筋等),部分不能压桩的采用旋挖桩;

D、钢筋砼框架工程(含牛腿、各种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等);

E、砌体工程(含门窗部位的钢筋砼过梁和雨棚等);

F、铝合金窗制安工程(含窗锁及拉绳,9米以下);

G、室内外装饰工程(含各种变形缝);

H、室内地面工程(含室内地面整平、石粉找平及压路机压实不少于三次、浇捣砼地面找平压光);

I、室内外排水工程(含落水管、室外散水、排水管、排水沟等);

4.4设计单位:佛山岭南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

5.施工要求:

5.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,质量必须达到合格,力创优良;

5.2投标方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拆除资质,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,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,制订切实可行的、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。

5.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、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。

5.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,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,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。

5.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,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,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,设施设备齐全、完善充足。

5.6本工程所需的全部砼均由招标方提供商品砼,中标方出泵车等相关费用,钢筋用机械连接由中标方负责及在现场加工制作。

6.承包方式:

6.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予以承包,即中标方包人工、包机械(含各种工具、用具)、包所有的周转材料(含脚手架、模板、木枋、铁钉、铁线、装模所需而又无法带走的各种金属拉杆、施工所需的临时水电材料及其敷设人工)、包辅助材料(电渣等)、包工期、包安全、包质量。

6.2直接用于本工程的砂、石、水泥、砼、红砖、石灰膏、排水管及构件外墙装饰面砖等由招标方负责解决,并运至施工现场。

6.3未经招标方同意,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,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。

6.4施工和生活用的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,建设单位仅提供水电源接驳点(距施工现场50米内),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方负责,生活用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。

6.5中标方负责按环保、建设部门要求办理、完善相关措施等(包括但不限于防尘措施等临设设施),施工场地围蔽部分由甲方提供材料。

6.6 中标方包高大支模的方案及专家论证,施工须按专家意见执行。

6.7中标方对施工材料及时送检,招标方的材料检验费用由中标方垫付,工程完成后一次性结算。

7.双方责任:

7.1招标方负责现场三通一平。

8.报价要求:

8.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;

8.2按基础以上(包含基础)总造价包干的形式报价(压桩及引孔旋挖桩另外按单价形式报价,按实际数量结算),其中必须附上总造价的构成子目,同时按建筑面积折算成综合单价。

8.3上述总造价和综合单价包含税金。

9.付款方式:

9.1当前半部分的桩(含设备桩)打完后10个工作日内,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%进度款;

9.2当前半部分基础(含设备基础)工作完成±0.0010个工作日内,支付合同基础以上总造价的20%进度款;

9.3当前半部分外墙、排栅及地面工程全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,支付合同基础以上总造价的20%进度款;

9.8当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,支付到合同总造价的95%进度款;余5%的尾款作为质保金,待本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。

10.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佛山市三水意昂3铝业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120日    


更新日期:2021-01-20 | 返回 |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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